职工跳槽外省工作,之前所交纳的养老保险怎么办?
作者:慧慧 来源:凉山求职· 日期:2020-04-28 浏览


案例实录

  王某大学毕业后,就留在南方某省会城市工作。由于技术水平过硬为人也很坦诚,王某在公司很受重用,公司给他的待遇也很优厚,王某甚至打算在当地定居生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王某的父亲突然病故,王某需要回家照顾年迈的母亲。但是,王某非常担心,其一旦回家工作后,自己之前在该省交过的养老保险费岂不是白白扔掉了吗?那么,职工跳槽到外省工作后,之前所交纳的养老保险费该如何处理呢?

律师分析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随着本人转移的,也就是人到哪里,社保关系就跟到那里。像本案中王某这种情况也是难免发生的,现在的年轻人会因为各种原因频繁跳槽,甚至是在不同地域之间来回变动工作,那么他们因为变动工作之前所交的养老保险就不算数了吗?答案是否定的,王某的担心也是多余的。只要王某按照规定办理好手续就可以将养老保险连续起来。各地区都会有相关的文件规定,一般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温馨提示

 《社会养老保险法》第十九条是关于职工个人养老保险跨地区统筹的规定。我国逐步实行国家统筹养老保险制度,无论职工在何处,工作关系发生了怎样的转移,其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都随本人转移,其所缴费的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而当个人年满退休时,七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会分段计算,最后由当地社保机构统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