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病后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作者:慧慧 来源:凉山求职 日期:2020-04-29 浏览


案例实录

  孙某在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工作,由于公司规模非常小,资金有限,公司就把职工的社会保险费都偷偷扣留下来,所有职工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2012年8月,孙某因病住院,才发现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也只能先治病。后孙某在医院住院时间长达一个多月,花去医药费近1万元。那么,孙某花去的医药费应当由谁来承担呢?

律师分析

  孙某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因患病治疗的医疗费。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第一条和《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是由医疗保险的强制性所决定的。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职工不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致使职工患病无法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的责任。因此,由于公司的原因致使孙某无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花的医疗保险无法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孙某可以向公司主张赔偿因患病治疗的医疗费。

法条链接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示

  医疗保险是国家为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健康,当职工无力承担医疗费等费用时给予的基本医疗保障,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必须参加。我国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因用人单位违法未给职工参保造成职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